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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8日从广东省佛山市经济新闻化局获悉,佛山市肉联工厂猪血收购商陈全平承认,在用于制作饲料添加剂的猪血中加入了工业盐。 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当事人实施了留置审问,陈全平将进一步明确食用猪血中是否添加了工业盐以及问题猪血的流向。
初步调查显示,当事人陈全平从年3月开始通过招标方法从佛山市肉联工厂等屠宰公司收购猪血,95%加工成饲料添加剂,剩下5%加工成食用“猪红”。 陈全平承认,在用于制作饲料添加剂的猪血中加入了工业盐等添加剂,但是在食用猪血中没有加入工业盐等添加剂。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陈全平实施留置讯问,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食品、副食品、果菜的加工腌制、饲料生产用盐应当采用碘盐。
佛山市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斌表示,目前佛山市肉联厂一天屠宰约1000头猪,产品主要供应佛山市禅城区,每头猪产生约2公斤猪血,该厂产生的猪血近年来销往陈全平解决。
佛山市经济新闻化局副局长陈旋表示,目前正在成立调查小组调查此案,尽快查明问题猪血流向,并敦促各定点屠宰公司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从即日起,佛山市各定点屠宰公司必须自行购买食用盐用于新鲜猪血的加工。 另外,必须进行总账的登记。 猪血收购者不得携带盐等添加剂入场。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广东佛山肉联厂收购商用工业盐加工猪血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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