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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通知指出,将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按当前主要领域、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以用电特点为中心分类,将当前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种销售电价
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确定城乡住宅小区公共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育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居委会服务设施用电等落实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渔业生产、农业灌溉、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落实到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用电,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居民生活或者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通知指出,推进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规范各类电价适用范围,涉及电力用户之间的利润调整,影响面很广,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深入测算,认真分析和稳定对各类电力用户和电网公司的影响
相关专家分解,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简化,建立结构清晰、价格合理、复杂合理的销售电价分类体系,有助于促进公平负担,减少相互补贴,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 在不同的分类下按电压等级定价,有助于更科学地反映不同电力用户的用电特点和供电价格的差异,更大程度地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需的作用; 如果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范围,可以每年减轻社会福利设施、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附属设施、农林畜牧业渔业生产单位的电费支出约30亿元。
(本财经) )。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发改委调整电价分类 有望为福利场所等减负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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