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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取消15%药品价格加成,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除了医院公开药品附加外,还有住院费、挂钩费、统一费等非公开药品附加,也与患者的切身利益有关,有待医改进一步处理。
“明标记”容易变更,“暗标记”难以防止
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人社部发布《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311县(市)公立医院试行打破“以药补医”的机制,取消15%的“药品附加”政策。
但是,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除了零授权环节的药品涨价外,还需要清理未公开的药品涨价。 例如,某药品要进入一点的医院,就需要支付“住院费”。 正如小商品进入超市需要支付“入场费”一样,只有支付了这笔费用,才能进入小医院进行销售。
内蒙古包头市市检察院日前逮捕医药回扣案件当事人,发现该案件医药代表向某医院销售药品时,将根据销售药品总量给予给药医生5元至25元不等的回扣。 初步查明,收到最多的金额达到70多万元。
另外,明确医保部门中标药品名单后,一点医院不再单独领取,而是重新进行选择,对医院领导和药店主任中标的药品进行“核查”。 为了能够选择自家药品,制药公司方面支付被称为“挂钩费用”的费用。
在包头这个案件中,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统计每个药品的销售清单。 医药代表根据这个统计,按照一盒三五美分的标准向药店支付一笔费用,再返还医生一笔费用。 的人分别被称为“统一费”和“处方费”。
要解决“黑暗按钮”的疑难病症,医疗改革该怎么办?
“‘暗价上涨’现象很多人都知道,但没有哪家医院承认”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快速发展司原司长朱幼棣表示,医院方面也有自身困难,不涨价难以维持,员工奖金也难以兑现,上涨和患者负担增加。 这是现状,也是改革的难点。
“我认为,从取消本轮药品附加改革之初开始,这就是需要多方面联动的改革,特别是需要政府资金补贴的差额。 ”计划取消“明附加”的上海东方医院副院长李钦传分解认为。
专家表示,取消医院对药品的“15%涨价”只是新医疗改革的一小步。 目前医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疗体制、机制。
(本来源:人民日报记者:徐海波、许晓青) ) )。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药品“暗加价”:无奈还是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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