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77字,读完约3分钟
经实习生记者庄键从上海
在共计137万元的违约纠纷中,两家上市公司选择了对簿公堂。 昨天( 6月3日)上海电气集团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上海巴安水务买卖合同纠纷案。 沪电取消了此前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要求巴安水务支付137万元违约金。 而且,这场诉讼的背后,两个昔日交易频繁的“伙伴”如今已相去甚远。
巴安水务一审曾胜诉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与巴安水务的合同纠纷始于2008年。 上海电气当时接到山西业主的设备供应订单,而巴安水务成为上海电气此订单的供应商。
但是,两者的合作并不顺利。 去年,巴安水务以上海电气未支付约137万元质量保证金为由,向上海闵行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后者支付137万元质量保证金。 另一方面,上海电气提出反诉,以对方未按期交货、存在违约为理由主张索赔。
据巴安水务法务部相关人士介绍,该案一审判决发生在今年3月,法院支持上海电气要求支付137万元质量保证金的要求,驳回了后者的反诉巴安水务合同违约的要求。
在昨天的审判中,上海电气在一审判决时表示,没有最终认定巴安水务当时的具体交货时间。 上海电方表示,当初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巴安水务中途要求提前支付货款,但延期交货。 年5月12日是上海电气方面认定的最终交货时间,该货物主要为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其代理律师要求法庭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一审时提出的反诉请求,由巴安水务向上海电气赔偿137万元违约金。
对此,巴安水务认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没有违约,该企业认定的实际交货时间为2009年4月23日。 巴安水务表示,这是因为此次交货时间晚于2008年6月20日,根据工期进度,双方协商变更了交货时间。 上海电气集团提交的年5月12日不是最终的交货期,而是备品备件的交付时间。 这些物流企业托管的备件只在业主方需要时才最终交给业主。
上海电力淡出巴安的主要顾客名单
巴安水务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工程项目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全进行,由于山西业主方面工期延误,沪电当时曾提出延期发货的请求,巴安水务据此推迟了发货时间。 “我们提供了相关证据,一审法院也承认了其真实性。 ”该人士表示,巴安水务即使确实发生延迟交货,但已经超过两年的追溯时效,法院不应该予以支持。
上海电称,目前正在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以表明巴安水务存在违约。 那个代理律师说,这个案件有难以举证的情况。 但是,巴安水务认为,目前为止有双方同意的开箱检查单,没有举证困难的问题。 主审表示,该事件的焦点是具体供货时间和巴安水务是否存在违规供货。 审判结束前,巴安水务表示将接受调解,但上海电气代理律师表示有必要征求代理人的意见。
在这场诉讼的背后,有两个昔日的“伙伴”逐渐远去的身影。 通过整理巴安水务的招股证书和历年年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与上海电气合作的深度逐年减少。 2008年和2008年,上海电均出现在前五大客户名单中,分别占总销售收入的8.34%和9.81%。 但在随后的几年中,沪电的名字只出现在应收账款的前五位。 ~年应收账款分别约为1091万元、1195万元、929万元。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上海电气诉巴安水务合同违约 昔日“小伙伴”渐行渐远”
地址:http://www.jyqsh.com/jjrd/5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