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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陈未临发在上海
诺基亚的经销商拒绝集体销售至今没有一个结果。 经销商认为诺基亚的非营利罚款制度太严格,要求退还罚款和改变制度。 诺基亚对有此要求的经销商的身份提出质疑,否认对与合同无关的“非营利业者”处以罚款。
主管诺基亚中国区销售和市场运营的诺基亚全球副总裁邓元聪昨天在《每日经济信息》采访中表示,诺基亚将根据市场环境自我探讨,不断改进自身的渠道管理模式。 与诺基亚无合同关系的“非营利企业”的优势和要求不能作为诺基亚企业制定渠道管理政策时的市场参考。
对于以长沙派对为首,在杭州、济南、上海罢工的经销商,邓元鋆表示:“在诺基亚企业看来,他们不是诺基亚的渠道合作伙伴,与诺基亚没有任何合同关系。”
邓元鋆表示,由于非正规经销商没有与诺基亚签订过任何合同,因此该诺基亚也没有对非正规经销商处以过任何非正规销售罚款。 “我们的渠道管理方法只比较与我们有合同关系的渠道运营商。 具体来说,对完成我们制定的销售指标的合同渠道业者实施奖励计划。 并且要求合同渠道业者不要把东西带出去。 否则,回报将扣除违约金。 对于和我们没有任何合同关系的“非日常商品”,我们不给予回报。 因为,从收益中扣除非日常商品违约金的故事也不存在。 ”
那么,为什么会向走私者发出罚款通知呢? 对此,邓元鋆说:“我们也想知道是谁惩罚了他们。 关于恶霸业者以前让媒体看到并在网上公开的所谓“诺基亚恶霸罚款通知”,完全是伪造的。 我们目前没有通过发送这种邮件的方式向合同渠道运营商通知其自愿违约赔偿金扣除情况”。
在经销商对诺基亚诸多不满中,代表诺基亚罚款的主体“第三方企业”的身份一直是经销商提出质疑的焦点。 对此,邓元鋆没有正面回答,他说:“诺基亚对非进口商品的管理政策是诺基亚自己制定的,该政策的执行也是诺基亚的。”
但是,在这次事件中,诺基亚面临的最严重的指责——诺基亚依赖非日常罚款获利,非日常罚款涉嫌逃税——邓元鋆回答说,诺基亚进行非日常商品管理的目的与利润无关 “诺基亚去年在中国销售了7000万部手机,与销售收入相比,扣除违约金后的收入可以忽略不计。 而且,诺基亚从经销商的返利中扣除非日常违约金,则属于价格下降。 这部分申报,我们完全合规,没有任何问题。 ”
邓元鋆表示,诺基亚清楚地知道,较为合理的渠道管理制度是诺基亚目前在中国市场所取得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持市场地位,诺基亚不断反思渠道管理模式。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诺基亚全球副总裁:从未对窜货商处以窜货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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