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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江苏南京物价部门表示,南京市将逐步、分领域在全市从事商品和服务零售业务的要点领域、要点公司逐渐推进明确的价格。 首次试点表明,超市、苏宁等家电连锁经营公司等8个领域约4000家单位,试点时间为5月20日至10月20日。

“南京试点商品“明码实价””

目前,明确的首批商品价格试点公司有苏果超市等连锁经营超市、苏宁电器等部分家电连锁经营公司、连锁药品零售公司、园林景区(包括门票、导游、园内交通和服务收钱)、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成品油 包括超市和汽车配套用品)、具备商品价格基础的大型商贸零售公司和各区县明确的商品价格之一南京市物价局初步估计,前8个领域的试点单位约4000家。

“南京试点商品“明码实价””

据介绍,从20日开始,客户在南京所有超市、药店及部分商场购物时,发现有“买200返100”等退货行为的,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某公司商家以赠送一定价值商品的形式进行促销时,客户可以直接要求扣除相应的现金。 南京市物价局巡视员孙晓红表示,不强制所有商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但所有商场都要求部分商品参加定价。

“南京试点商品“明码实价””

据悉,试点期间为5月20日至10月20日,各试点单位必须按照《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点)》的要求,全面规范商业零售的定价和促销、折扣、降价销售行为。 试点结束后,南京市将分领域、分阶段扩大范围,全面推进。 根据要求,明年1月1日,江苏各地必须执行“明码实价”。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南京试点商品“明码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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