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12字,读完约5分钟
从中国质量信息网“不合格食品”名单中神秘消失的安徽宣酒,最近在互联网周围和媒体的跟踪下再次“上榜”。
一瓶氰化物是否超标,对现代检测手段来说,能更快地得出确定结果。 然而,今年315届安徽宣酒某批次氰化物检测结果历时半年,一波三折后终于浮出水面。 折射在背后的食品质量安全新闻的公开嫌疑令人深思。
几次权威发表了半年的网络疑问
今年3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宣布,在流通环节进行食品抽检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412的宣酒,氰化物超标。 浙江省工商部门表示,酒类产品的氰化物含量不得超过2mg/l,但被检测批次的宣酒达到4mg/l,氰化物含量超标。
但很快,这个消息就从浙江工商局的官网上消失了。 第二天,即3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主管的“中国质量信息网”转载了该抽查公告。 但是,在题为“浙江工商抽查结果35批食品不合格”的信息中,备注的“不合格食品清单”只有34批——只有宣酒很少。
在一次辩论中,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宣部对宣酒产品进行了抽检,“结果均合格”。 根据宣酒官网发布的这三份检测报告,氰化物均为“未检出”。
但很快被读者发现,安徽工商抽检的3种产品分别为宣酒特供5年、6年、10年储量,而浙江工商抽检的这一批宣酒是零售价仅6元左右的低级白酒,两省工商部门抽检样品截然不同。
“有了这一批,不合格,合格,老百姓到底该相信谁呢? 宣酒到底能不能喝? “公司赚钱需要良心,怎么能欺骗客户呢?
“这是丑陋的误解吗? ”近半年来,读者对监管部门前后不同的检测公告频繁提问,但有关部门继续“打酱油”,相互矛盾的结果长期放在网上,客户仍在雾里看花。
检查新闻公布时是如何“变形”的
中国质量信息网负责人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网站刊登了监管部门发布的权威检测结果,也刊登了浙江省工商局在保护顾客权益日发布的这一消息。
“当时,我接到一个自称安徽宣城某企业的电话。 据说浙江省工商局修订了以前的抽查结果。 主编于普增说:“我们提出要跟进修订。” “网站验证后发现确实如此,所以对相关网页进行了修订。
对于为什么只删除安徽宣酒相关的项目,网站已经展开了调查,“我认为是由于疏忽和其他原因造成的。 」于普增说。 随后,中国质量信息网再次编辑页面,在不合格产品目录中恢复了该批次的安徽宣酒。
另一方面,就中国质量信息网“工商局先撰改”的表态,浙江省工商局管理新闻发布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了网上抽检公告变更的理由。
浙江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郑伟民表示,工商部门将结果发送至生产公司,如在快递收到后15天内未提出复检申请,视为同意,“宣酒当时未提出异议,工商部门于3月统一公布。” ,
浙江省工商局新闻发布负责人之一在检测结果公布后表示,“接到有关方面要求撤除该结果”,但被工商拒绝。
“但宣酒还提出所有型号批次的宣酒均未不合格,要求在‘宣酒’名称后注明具体的产品型号。 对这一要求,浙江工商部门认为申诉合理,先撤页,报请检查机关证明,修订后重新粘页。 ”。 这个负责人说。
“拆迁时间是3月16日,星期五。 到了星期一我再打,”负责人说。
宣酒集团企业品牌总监迟飞总公司新闻网站的记者表示,抽检不合格的是零售价6元左右的一批宣酒。 浙江省工商部门发现问题后,这一批停产,召回的产品也全部销毁。
食品安全不应该让公众“猜谜”
宣酒检测结果公布本来是为了公开新闻,但这个抽检结果,反而成了让顾客担心的谜。
读者《木木枫林》表示,宣酒质量至今已成为客户必须自行推测的“谜”,各环节均有责任。 首先,生产公司没有清楚地表示产品的成分。 接着工商部门既然抽检无误,就进行公告修订,转载网站也相应修订页面。 重新检查产品也不清楚,不是同一型号的白酒。 “食品安全不是半途而废的。 一瓶酒的质量是否合格,背后有这么多人为因素。 客户明白吗? ”
浙江大学食品学院教授郑晓冬表示,在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技术繁多复杂,食品检测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对食品公司来说,确保食品安全不仅是其责任,确保食品新闻公开的真实客观也是其公司的责任。
郑晓冬认为,公司检测新闻及时、真实披露是食品安全的保障线,无论是公司自身、监管部门、媒体,都必须从法律角度遵守这条线。
“客户不是化学家、食品工业专家或智力测验专家。 客户只知道是安全还是不安全,试图通过混淆视听来欺骗的公司是无法长久的。 ”郑晓冬说。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食品质量检测结果成谜团 权威发布互联网质疑”
地址:http://www.jyqsh.com/jjrd/6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