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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信息晚高峰》报道,从围绕国酒的争夺到丁香商标的重新注册,围绕价值连城的“茅台”字不断展开诉讼,本月6日茅台集团与荣和烧坊酒业企业因商标侵权走向簿公堂。 茅台正在加强维权,但同行们连日来都在抱怨,说是处于被压迫生存空之间,实际上是这样吗?
茅台方面认为,荣和烧坊白酒擅自采用“maotaitown”字样,构成了对茅台集团的商标侵害。 “maotaitown”的商标于2009年在茅台注册。
原告代理律师李洪涛:从提供给我们的照片来看,大箱子和酒柜上面突出了茅台龙。
对此,荣和烧坊的代理律师王玲杰认为,企业只需识别产品产地,就这样采用是有道理的。
荣和烧坊代理律师王玲杰:最早的茅台镇是地名,不具有显著的特点。 其他酒馆的产品也有采用的权利。 第二,他即使是地名也不具有显著的特征,因此不适合作为商品商标被采用。 应该作为说明商标采用。
除了maotaitown的录取权问题外,荣和烧坊与贵州茅台相似度极高的产品包装是双方另一个争论的焦点,对此两位代理律师也各有其词。
原告代理律师李洪涛:通常情况下,客户看到荣和烧坊的酒和贵州茅台的酒放在一个对照上时,基本上没有差别,对普通客户来说会造成混淆,客户误解为被告的酒和原告有一个来源或特殊关系。
荣和烧坊代理律师王玲杰:我们的商标有视觉上明显的荣和烧坊大字,不会引起公众的误解,所以不构成商标侵权。
有人认为,以利用茅台知识产权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已不是第一次了,茅台的维权也压迫了同行的生存空,实际上是这样吗?
是否构成侵权,有待法院审判裁定,但中国之声特约提醒员马光远认为,该案最终受益的是客户。
马光远:如果多次提起这场诉讼,我想最终的结果是能清楚地看出那些酒是茅台酒厂生产的,那些是茅台镇的,甚至连茅台镇都不是。 我认为这是大家最终必须处理的问题。 最终茅台镇自身整合其白酒资源,避免侵害顾客权益的现象增多。
一家公司认为茅台的维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他们的生存空之间。
荣和烧坊代理律师王玲杰:贵州茅台既是注册商标茅台镇也是注册商标,所以他可以作为理由打击所有民营公司。 从他们的角度来看,茅台镇只有一家茅台酒厂。
其实,茅台已经被划归高级酒类市场,如果该镇的民营公司能够利用差异化竞争渗透到中低端的版图,那就是上策。 正如中国之声特约提醒员马光远所说,产品的生命力最终取决于质量而不是商标。
马光远:茅台上只有茅台这个字,他的注册没有占领茅台镇。 据悉,随着茅台品牌在人民心目中的知名度不断提高,茅台镇生产的酒的质量也得到了一定的认同。 对一家公司来说,你最终能否得到顾客的同意,不是占有商标,而是最终取决于你自身的质量。 (记者肖志涛中国广播网)。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茅台状告荣和烧坊商标侵权 同行称被挤压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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