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9字,读完约2分钟

本网重庆6月15日专电(记者韩振、赵宇飞) )近年来,随着国内市场的诉求高涨,各种进口食品进入各大商场、超市甚至网店,成为抢手货。 但是,由于运输价格高、国内外标准不同等原因,一些公司和商家为了获取巨额暴利,不履行常规手续,盲目陈列进口食品,给客户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为此,记者整理了进口食品的“三宗罪”。

“细数进口食品三宗罪:采用假冒原料”

“三宗罪”之一:添加违禁成分

2005年8月,卫生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罂粟果实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罂粟果实只能用于剥削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料。 卫生部要求严禁使用罂粟籽和罂粟籽加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细数进口食品三宗罪:采用假冒原料”

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日前发布了最新警告消息。 中粮我购买了从网络有限企业进口的芝士洋葱小麦饼干,因违反化学品罂粟果实的采用,被列入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黑名单。 记者调查发现,进口食品中添加违规成分并不少见。 最近,国内许多市场销售的进口综合营养片因违反砷酸铬的添加而被下架。

“细数进口食品三宗罪:采用假冒原料”

“三宗罪”之二:采用假货原料

今年端午节期间,重庆客户高先生在重庆多家大型超市为孩子购买了进口的“杏仁糖”。 打开一看,商品的配料表上明明写着“杏仁”,但产品中却有扁桃仁。 其实,无论是价格还是营养价值,两者都有很大的差距。

对此,重庆市顾客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顾客在购买食品时,不要盲目信任进口商品。 近年来,顾客多次投诉进口食品打名称“擦边球”,误导顾客问题。 客户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应仔细识别名称和产品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可凭购物凭证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维权。

“细数进口食品三宗罪:采用假冒原料”

“三宗之罪”之三:隐藏身份的新闻

根据记者的调查,进口食品超市,特别是进口食品销售网站,所售食品的外包装上只有外语,没有中文标记,光凭外观完全无法辨别真伪。 但是许多客户认为没有中文标识就不能充分证明它是真正的进口食品

对此,重庆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表示,所有进口食品必须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才能合法销售。 证明书上注明了该进口食品的详细消息,并加盖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印章。

进口食品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标志,注明产品基本新闻,同时也注明该食品的国内经销商或代理店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 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将证明这些产品并不是以正规的方式进入市场的。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细数进口食品三宗罪:采用假冒原料”

地址:http://www.jyqsh.com/jjrd/5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