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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曹晟源卢肖红从上海、广州
全国最大音像制品制造商、音像制品行业正义形象捍卫各地权利的广州中凯文化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广州中凯”)多次在原告自主维权后,被告 胜诉方是一家名叫“中凯光盘行”的小店。
广州中凯(我不知道(/br/)
中凯文化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的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中凯文化有自己的注册商标,是锯齿图形。 录取方法是锯齿在前,中凯在后。 ”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业内大多数人并不知道此事。 根据音像领域内的惯例,中凯文化企业的下游经营者,取货后应支付货款,虽然有所谓的会计期,但从中凯文化目前的发行量来看,其外的应收账款应该至少在8位数左右。
如果位于音响领域前十的广东中凯商标侵权事件成立,对整个产业的影响将非常大,不仅商家无法向广东中凯支付货款,广东中凯支付他人货款也可能会出现问题,这样的
记者查阅中国商标网时发现,该国唯一获准商标查询的机构网站有多个“中凯”相似的商标,并在国际分类“9”,也就是音像领域进行查询。 其中,名叫王美燕的注册者注册了三个中凯相似的商标。
2006年12月,并注册为“中凯”和“中凯文化”。 经营范围均为唱片、光盘及电子出版物等。 广州中凯注册期为2007年4月,经营范围也与王美燕注册的中凯相似。 据悉,目前王美燕正在将“中凯”商标转让给浙江某音像企业采用。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王美燕的目的并不简单,也并不简单到看起来像所谓的全民法治意识的健全和进步。 据她介绍,广州中凯目前是音像领域维权的代表力量,对网络非法下载和各种盗版力量进行了不同程度和方法的维权斗争。 但是王美燕用异军突起的力量给了广州中凯一击。 其背后是利益驱动的,还是炒作的因素,还没有明确界定。
然后,关于王美燕此前为什么不提起诉讼,是起诉将中凯商标转让给浙江某音像企业聘用后提起诉讼的广东中凯,还是该浙江音像企业的; 谁是真正的受益者; 王美燕能提供多少其所谓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 商标注册后的闲置和浪费,值得研究。
律师:关于这确实属于侵权
广州中凯被指控的案件,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存在这种侵权”。
据公开新闻报道,台山自1996年开业日起获得“中凯”商标,还运营着与1998年成立的广州中凯重合的项目“CD”。
游云庭说:“由此可见,这是合法有效的商标,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采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过他人许可。”
“很明显,广州的中凯大量采用‘中凯’作为一个商业字号。 另外,他(广东中凯)也不是根据工商部门等级的全名招聘的,这与商标权是矛盾的。 ”
作为行业巨头之一的广州中凯为什么会出现状况呢?
游云庭分析说:“广州中凯在成立之初没有重视商标的问题,但现在发展这么大规模,居然遇到了这么不自然的商标问题。” 他说:“广州中凯现在有几条处理路线。 今后,采用企业全称或变更名称,这些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相当大的不便。 用钱买台山凯的商标权,或者是双赢的结果。 ”
游云庭表示:“杭中院一审结果在全国不太容易执行,其他省内需要另行起诉。 从中国司法体制的现状来看,法律的适用不太统一。 ”游云庭最后表示,目前还在一审,广州中凯也一定会再次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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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全国最大音像制品商 广州中凯文化被判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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