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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文嫣
在第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的前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系列知识产权案件作出了集中判决,本报报道的两起案件取得一审结果。 机顶盒制造商被判决赔偿40万
机顶盒制造商。 去年11月,微软公司宣布,上海大亚湾报业有限公司将推出微软窗口xp计算机软件、微软办公室2000计算机软件、 以侵犯微软窗口2000高级服务器软件等9个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为由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诉讼,索赔440件
法院在审理中,上海市版权局于2006年3月在大亚湾企业经营场所。 据计算,大亚湾企业在经营的计算机上安装了9个计算机软件,共采用130次。
puma维权为3.5万
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小马株式会社( puma企业)为豹图形注册商标的权利人。 2007年9月,puma企业发现农工商超市鞍山店一楼的租赁店出售绘有与原告注册商标相近图形的运动鞋,委托代理人在公证人的目击下进行证据保全,并购买运动鞋向超市开具收据。 puma企业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理由起诉了超市。
法院比较后发现,被告销售的运动鞋在鞋甲的左右侧只采用了前半部分的豹纹,但考虑到puma注册商标的知名度,根据相关公众的常规观察力进行比较,两种图形近似构成, 迫使农工商超市鞍山店停止侵权,赔偿包括原告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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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微软维权获赔40万PUMA告赢“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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