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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谢晓萍从北京出发

随着二审临近,ipad的商标纠纷也在持续发酵,双方的“舆论战”也在升级。

2月20日晚,悄悄更换律师事务所的苹果打破了往日的沉默,以律师函的形式向深圳唯冠发起了“攻击”。 金杜律师事务所首次以苹果代理的身份向唯冠创始人杨荣山发送了律师函。 苹果“深圳唯冠对商标转让一无所知”等言论不实,深圳唯冠参与了ipad中国商标转让。

“苹果发律师函指责 深圳唯冠强硬回应”

对此,昨天( 2月21日)唯冠ipad商标诉讼和公关顾问、和君创业总裁李肃也发表声明称,苹果律师函公布的证据和案件均为一审开庭中的陈年老调,完全没有看到所谓的“新证据”。 然后,和君选择创业时向苹果发出正式的律师函。

“苹果发律师函指责 深圳唯冠强硬回应”

另外,《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相关人士那里获悉,不少国内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唯冠进行信息表达,希望获得深圳唯冠的代理权。

苹果:深圳唯冠全程参与转让

据苹果消息,2009年8月至2009年12月期间的多封邮件显示,台北唯冠销售唯冠集团(包括各子公司)在全球注册的ipad商标,包括深圳唯冠在内地注册的两个商标。

然后律师函描述了深圳唯冠参与ipad商标转让的过程,并罗列了一些细节。 例如,最先信息表达ipad商标转让合同的员工麦世宏、袁辉以及深圳唯冠员工麦世宏还签署了ipad内地注册商标转让协议等。

此前,杨荣山在“ipad维权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深圳唯冠没有参与商标转让的交易过程,对这笔交易一无所知。 另外,他还主张,其公章的“允许台北唯冠法务部长签字”文件是台北唯冠的企业行为,不代表本人允许深圳唯冠转让。

“苹果发律师函指责 深圳唯冠强硬回应”

对此,苹果方面认为,杨荣山的上述言论与事实不符。 深圳唯冠的袁辉在2009年12月15日的邮件中说:“麦世宏和我在深圳。 但是商标不是深圳企业,而是台湾企业。 这是因为我们选择了在台湾举行会议。 ”

律师在信中指出,深圳唯冠和代理人对外发表关于苹果企业的虚假陈述违反了香港法庭的临时禁令,唯冠方面应限制律师和代理人的行为。

对此,李肃表示,从根本上颠复香港法院的临时禁令,完全违反的是苹果企业,香港法院的临时禁令不代表法院对商标归属的倾向。 苹果律师函公布的证据和案件是一审开庭中的陈年老调,完全看不到所谓的“新证据”。

律师:苹果犯了两个大错误

“其实,ipad商标纠纷的事实已经基本清楚,苹果律师犯了常识性的错误。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铭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苹果在ipad的商标权上犯了两个错误。 一是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公司,不能混淆。 二是商标权本身具有地域性。 新闻苹果的律师团应该事先调查一下ipad的商标是否注册,在哪里注册等。

“苹果发律师函指责 深圳唯冠强硬回应”

一审时,深圳中院认为,苹果商业取得他人商标必须承担更高的观察任务,必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

“退一步说,即使法院判断台北唯冠合同合法,在商标局转让批准公示完成后,苹果也有权采用该商标。 ”深圳唯冠律师团代表、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马东晓说。

据深圳高级人民法院附近的法律专家介绍,此前曾向深圳中院方面咨询过希望代理苹果二审案件。 “深圳中院对苹果的案件非常慎重,组织过专家小组进行研究,但从目前苹果提供的证据来看,要得到法律的支持并不容易。 ”

2月29日二审临近,双方舆论攻势进一步升级。 无论二审结果如何,ipad商标纠纷案都将成为公司间商标转让的例证,关联方将从这一典型中吸取经验教训。

来源:经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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