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61字,读完约4分钟
记者吴文坤实习记者郭梦仪从北京出发
苹果还有10个问题有待解决
◎更换的旧零件归企业所有,不能由客户自行处置
◎保证修理零部件在90天内无缺陷,其他责任负担由企业决定
◎发送修理产品受到损害时,只赔偿修理、更换费用;
◎据说企业有来修理的权利,但不对数据的保密承担责任◎适用中国的法律,但纠纷法条除外
◎在维护过程中收集、解决、采用客户的个人新闻没有相应的范围限制
◎拒绝修理没有明确的范围和条件,理由广泛且可以任意扩大
◎“三包”期外修理的零部件新旧不清;
◎不区分产品的修理状况,全部要求客户自行承担运费;
◎企业可以销售、处置修理产品,将所得用于偿还修理债务,但不涉及赔偿后的余额。
苹果的“霸王条款”再次遭到炮击。 中国客户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昨日( 8月30日)在官网发布文案,重新评价苹果产品维修合同的不公平样式条款,对此前与评估相关的大部分问题,表示“苹果企业没有正视较为有效的修改”。 当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以各种形式联系了苹果相关负责人,但依然像以前一样“石沉大海”。
这是三个月以来,苹果因同一问题被中消协第三次“点名”。 但是,苹果的态度依然“霸气”,不仅没有官方回应,更改幅度也非常小。 在相关法律专家看来,中消协在保护顾客权益方面力量有限,短期内工商执法部门应及时亮剑。
三个月“提名”三次
中消协对苹果“霸王条款”的“提名”最初是从今年6月开始的。
此后,江苏省工商局、江苏省消协于7月5日至1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检查“苹果”等电子产品维修企业的维修服务条款有违法侵权的,立即停止采用,限期修改,并依法修改
中消协的第二次“点名”来自于7月25日中消协公布的“二〇一二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的拆解”,该拆解以苹果为例为典型。
在此期间,苹果也提供了经修订的“苹果维修合同条款”,并在其官网上发表。
中国互联网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与前两次评估相比,苹果只是做了一些微调,很多文案没有修改。 中消协在昨天的评论中也表示:“苹果企业正视,没有进行较为有效的修改。”
苹果仍然是一个“霸气”的行为,给中消协带来了第三次“点名”。
依然有10个问题
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赵占领认为此次评估有两个好处,即参与的消协范围扩大,水平也很高。 除了以前的评论副本外,还增加了部分国内违法问题。
中消协昨天的复印件显示,论文指出,修订后的《苹果维修条款与条件》主要有两个问题。 一是部分条款复印件违反法律规定,二是规定不明确可能损害客户权益。 中消协总结认为,具体涉及十大问题。
“在不在保修范围内的维修中,维修零部件90天内无缺陷,责任由企业决定。 ”该条款再次由中消协评估,苹果表示必须保证维修零部件在零部件明示的安全采用期内没有缺陷。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苹果企业违约时,除恢复维修、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必须赔偿发生的损失。
苹果规定,修理产品受到损害时,只支付修理更换费,修理运费由客户承担。 中消协认为,这项规定侵犯了客户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赵占领认为,尽管中消协与其他协会合作多次对苹果“霸权条款”采取行动,但广东省消委会在今年的《十大费用潜规则》中,认为电子产品售后服务部分存在霸王条款嫌疑,将苹果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 但是,从这三个月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大。
“客户协会在维护客户权利方面力量有限,方法单一。 ”赵占领认为,从根本上讲,需要赋予客户协会代表客户进行诉讼的主体资格。 短期内,工商执法部门要立即“亮剑”、扩大地域范围、履行监管职责。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中消协再次“炮轰”苹果:依然存在10大问题”
地址:http://www.jyqsh.com/jjrd/4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