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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苹果情况”在中国市场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作为普通客户,我更担心的是,因过于震惊和愤怒,风吹过后,能否促使长期老毛病的根本处理。

与改革开放初期投资中国的外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不同,“入世”后,特别是年税制统一以来,内外资企业已经成为法律地位平等的市场主体,这正是对外开放扩大的间接结果。 针对个别外国企业品牌的“双标准”和“傲慢潜力”,相关部门也要平等对待,履行监管职责,完全终结外国企业品牌客观存在的“超国民待遇”,为了企业品牌的强大、税收的丰富,

“人民日报:用硬规则破“苹果式傲慢””

中华文化重视管教与慷慨兼顾,不仅要“戒前戒后”,更要“治病救人”。 除了加强执法取缔外,还必须看到,与国际上数百亿的罚单相比,违法价格偏低是欧美企业品牌在中国一再“风险”的主要原因。 因此,只有设定更符合国际惯例的惩戒标准,切实营造更有利于诚信经营的费用环境,傲慢的公司才能在“硬性规定”面前“软心”,知耻而后勇,合法共享“中国红利”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人民日报:用硬规则破“苹果式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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