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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亚蝉从广州来到
最近,围绕广东人熟知的月饼企业品牌“荣华”的诉讼站再次火了起来。 昨天( 9月10日)香港荣华月饼和佛山顺德苏氏荣华的月饼商标、包装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起因是双方对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不同的理解。
根据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香港荣华方面认为胜诉,佛山荣华有必要规范荣华商标的采用。 佛山荣华也取得了胜利,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香港荣华必须退出内地市场。
香港荣华代理律师温旭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预测,这一判决将不是双方争端的结束,而是越来越多争端的开始,但却出人意料地成为中伤。
据悉,今年年初,香港荣华以顺德苏荣侵犯商标权,擅自采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饰为由向法庭起诉。 4月,法院将在香港生产销售的“荣华月饼”认定为知名商品,并享有在先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饰权利。 顺德荣华享有“荣华”商标专用权,其生产的月饼采用“荣华月饼”四个字不构成侵权,但顺德荣华生产的“清香双黄白莲蓉月饼”的产品装饰,侵犯了香港荣华知名产品的包装装饰,最终法院决定顺德荣华
但是,双方都不服判决,昨天再次出席了法庭。 由于案件涉及香港荣华和顺德荣华生产的月饼产品及其包装、装饰,昨天在广东高院的法庭上陈列了各自的产品。 审判持续了一整天,但最终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
香港荣华记者表示,在纠缠不清的“马拉松”诉讼多年后,该公司今年推出了“元朗荣华”,突显其创立地,区别于顺德荣华,利用其企业品牌向内地扩展类别。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荣华”月饼商标、包装再生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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