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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的夏冰,从上海来到

在正规旅行社受《旅游法》等法规监管,且无资质从事旅游业务的行为通过互联网泛滥,成为最大的监管盲区。 今年五一长假期间,据《每日经济信息》报道,与旅游市场混乱相比,国家旅游局专门发布通知,要求集中规范旅游市场建设,重点瞄准“黑旅行社”、“野导游”等旅游业混乱。 特别是网络经营者、社会自然人等无执照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

“互联网经营成旅游重灾区 国家旅游局发文强力监管”

积分规范无资质非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微信、qq集团、甚至部分APP充斥着资质不明、真假不明的低价客户信息,成为旅游纠纷投诉的重灾区,给旅游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风险。

对此,国家旅游局在4月24日发布的《关于在“五一”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将在年五一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活动。

记者了解到,规范检查要点中,第一条规定要点为“无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无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活动”。 具体包括: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服务机构,特别是网络经营者、社会自然人等,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手册,未经管理培训非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的导游、领队擅自申请旅行社业务。

“互联网经营成旅游重灾区 国家旅游局发文强力监管”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该条款被拿来与俗称“黑导游”、“黑旅行社”对比。 记者了解到,许多知名景点和旅游胜地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成为旅游纠纷投诉的重灾区。 今年1月,网络上爆发了“丽江导游辱骂游客”的事件,游客被骂“不买东西比嫖娼更可耻”。 最后根据当地旅游部门的调查,辱骂游客的导游是无执照者,罚款1万元,不得在当地参加导游资格培训考试。 杭州灵隐寺周边野生导游络绎不绝,向灵隐寺周边游客出售高价蜡烛也成为网民投诉最多的问题。

“互联网经营成旅游重灾区 国家旅游局发文强力监管”

互联网无资质经营从“严格”的微信APP发展到新的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家旅游局发布的通知中,将网络经营者作为要求进行要点规范检查的对象。 其中一大原因是,许多没有资格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自然人等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新闻,组织旅游活动,不受监管。

在采访中,旅游业界人士告诉记者,近期,旅游网站APP提供服务,任何没有导游资格的本地人匿名登录该网站,都可以接受外国游客的预约,提供导游服务。 它未取得典型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未经管理培训非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 这样的服务方法一出现,就引起了各地投诉纠纷和旅游管理部门的关注。

“互联网经营成旅游重灾区 国家旅游局发文强力监管”

除了巧立名目以各种形式存在的“黑色导游”外,即使没有旅行社资质,组织、经营、代理旅游团的组织和个人也广泛存在,特别是互联网,因为缺乏相关监管,成为了“黑色旅行社”滋生的温床。

许多“黑旅行社”可以利用微博、豆瓣、业主网等网络社区,以及微信、qq群等社会交流媒体和工具组织旅行团和销售旅游产品。 大部分网络代理人没有旅行社的运营资格,甚至没有正规的网站。 这种模式其实类似于社区交友,双方的交易基础非常脆弱,难以保障服务质量。 虽然价格比正规的旅游产品便宜,一时捡到了便宜的东西,但是这种运营模式一旦发生纠纷和事故,就很难保障游客的权益。

“互联网经营成旅游重灾区 国家旅游局发文强力监管”

当今旅游市场面临的现实背景中,也有法律规制“不自然”的一面。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旅游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仍以监管正规旅行社为主,网上旅游市场仍存在监管盲点。 有些网站平台即使没有资质也代理旅游产品,在打监管“边球”的同时,经常发生纠纷,经常有客户投诉。 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区、隐私等优势也增加了监管难度。

“互联网经营成旅游重灾区 国家旅游局发文强力监管”

新的《旅行法》真的只能由正规的旅行社管理吗? 会成为网络和导演的死角吗?

在采访中,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志认为,旅游网站也必须持证经营,无资质的网络经营代理旅游涉嫌违反《旅游法》等法律法规。 许多“代理网站”、新闻广告平台、“户外协会”、“俱乐部”等寄生于互联网的“旅行社”业务明显具有经营性质,但不具备旅行社的经营资质和旅游服务能力,特此发布

“互联网经营成旅游重灾区 国家旅游局发文强力监管”

据业内人士介绍,旅游服务网络经营大势所趋,目前座位旅行、途牛、同行程等大部分正规网站都具有旅行社资质,有自己的领队、导游队伍,吸引国内旅游、国外旅游等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互联网经营成旅游重灾区 国家旅游局发文强力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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