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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查道坤从江苏省传来

作为我国最难产的能源政策,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几经修改后,不久将公布。

在前几天举行的年光伏领导人峰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中心主任任东明表示,8月中旬《可再生能源电力定额考核办法》的讨论稿已经在发改委主任会议上通过,最终的修订稿由国家能源局新能源部门提交 《办法》对各省市和电网企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提出强制性要求。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将出台 分布式光伏迎利好”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该政策符合行业预期,则对分布式光伏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强制可再生能源的迅速发展

根据《考核办法》的规定,国家将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等技术在内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纳入配额制考核范围,具备规模化快速发展的第一个项目。

具体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基本思路是国家对发电公司、电网公司、地方政府三大主体提出约束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要求。 具体而言,要求发电公司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要求电力网企业承担购电义务,要求电力用户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 制度设计上允许配额指标的交易流动,获得交易收入。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将出台 分布式光伏迎利好”

对此,光伏领域专家赵玉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这意味着该政策出台后,整个新能源领域的生产和消化得到了国家承诺的年度最低费用保证。”

另外,根据《审查办法》的要求,具体的分配方案有:一是东部地区负责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提高东部地区的配额指标。 二是加强电网公司承担完成配额的责任;三是将配额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先进指标两个阶段进行考核。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将出台 分布式光伏迎利好”

另外,《考核办法》规定各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及省级电网公司共同负责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 其中,地方政府负责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行政管理,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对所属省级电网公司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指导。 并且各主要可再生能源电力经营公司根据项目所在省人民政府的要求,负责扩大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投资,履行有效进行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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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的,《审查办法》规定,对审查期间未达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基本指标或年度内明显进展缓慢的省份,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采取暂停或减少化石能源电力年度新建建设规模等措施,调整有关地区的能源 未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基本指标的省份及所属国家电网公司应当向国务院报告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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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任东明在年光伏发电领导人峰会上表示:“在年度能源消费控制总量审查时,对完成配额制指标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消费量按当年全国平均电力供应煤炭消费水平划分为节能量,并按能耗 对配额指标未完成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未完成部分换算的能源量视为未完成节能任务,从其总节能量中扣除。 ”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将出台 分布式光伏迎利好”

分布式光伏将迎来利润

赵玉文表示,此次配额制具有强制性,意味着如果执行过程具有较强的行政性和计划性,那么分配到各省的计划必须完成。 “现在,分散式发电与分散式发电相比,国家提出了一系列的支援政策,但是很多公司对分散式发电抱有展望,期待着更详细的地方政策的发表。”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将出台 分布式光伏迎利好”

另外,江苏省当地太阳能发电公司干部顾辉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国家此前出台的政策多在电价补贴方面,但在公司建设分布式太阳能电站方面,金融机构往往对分布式太阳能电站融资冷淡,公司不太能获得贷款。” 此次新政附有强制性措施,将完成分配给地方的定额,增加公司信心,增强公司信心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将出台 分布式光伏迎利好”

另外,齐鲁证券表示,能源局长吴新雄以光伏并网13gw (装机15-16gw以上)超预期目标为领域下半年快速发展基调,分布式新政、配额制等落地政策即将出台,电厂项目进入开工旺季,

对此,赵玉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随着政策落地,新能源领域将完全焕然一新,分布式光伏目前面临的困境也将自然解决。”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将出台 分布式光伏迎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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