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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网消息,2月10日,发改委对高通发出罚单。 高通违反中国反垄断法,被罚款9.75亿美元(约61亿元人民币)。 对此,发改委于今天上午11时召开通风会,向外界通报了高通反垄断案的详细情况。 除了在通风会上进行外,发改委也在官网上公布了对高通的处罚决定。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进行解决,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以全年中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共计60.88亿元。
反垄断局长许昆林在会上介绍了高通的调查过程。
2009年,两家美国公司向发改委通报了高通公司的垄断。 年8月,一家美国公司向高通公司通报,此外,亚洲其他国家的公司也向发改委通报。 在调查的整个过程中,发改委和高通公司进行了28次信息表达,其中许昆林与高通总裁相继进行了8次会面。
另外,许昆林还强调了这次罚款的意义。 他说罚款不是我们的首要目的。 禁止垄断是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需要依靠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不能依赖政策和资金,从根本上需要公平的竞争环境。 反垄断执法对中国很重要,将来一定要加强。
高通公司经常配合我们的调查,企业总裁多次来发改委信息表态,基于此,我们表示,不会按10%的最高标准处罚,而是减少2%,按8%的标准处罚 目的是恢复这个行业的竞争秩序。 过去高通的行为抑制了他人的创新。
关于罚款,许昆林表示,高通起初认为罚款有点重,但认为合理,最终被高通企业接受。 罚款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平均汇率计算的。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发改委解释高通反垄断案为何没按10%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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