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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介绍,我国将继续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提高机构网点覆盖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解决审议意见的来信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工业和新闻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制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工业和新闻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我国将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网点覆盖面”

关于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据工业和新闻部报告,截至2009年底,已设立村镇银行148家、贷款企业8家、农村资金合作社1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72家。 此外,全国各地的小额信贷企业迅速发展到1334家。

报告指出,下一步将继续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快速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提高机构网点覆盖率。 一是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门机构,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继续向下扩大服务网点。 二是进一步快速发展新的金融服务机构。 增设服务县域经济和“三农”行业小公司的村镇银行、贷款企业、农村资金合作社等机构。 支持邮政储蓄银行改造小额贷款功能基地。 三是鼓励大型银行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 / br// h /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我国将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网点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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