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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经记者田甲经实习记者根据曦诉上海北京

国务院新36条,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行业。 “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在加强比较有效的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 ”

业内人士表示,国务院发文表示小额贷款企业目前将进行重大改革,除了转型为村镇银行外,社区银行将成为小额贷款企业的新途径,小额贷款企业的流动性也将大幅提高。

社区银行(/br/)/br/)新36条规定,“鼓励或参与村镇银行、贷款企业、农村资金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设立,在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

针对此前银监会的发文,他表示:“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领域金融机构,最大银领域金融机构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东权益总额的20%。 ”

“放宽最大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限制,意味着民间资本的份额将相应增加,拥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民间资本的转换意愿也将提高。 ”接受采访的上海中小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

但是,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提出放宽法人银行的最低出资比例,但国务院并未明确指出民间资本可以控制中小企业,狭义上讲,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控制权并未完全开放。” 上海市普陀区宝祥小额信贷企业负责人潘曙表示:“

“民资持股金融机构松绑 小贷企业看到新出路”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务院文件中首次提到社区银行。” “这可能意味着中央认为,由于城市中小信贷企业不参与“三农”的概念,未来的道路可能是向社区银行转型。”

小额信贷企业的业内人士认为,受其影响最大的是新的税前准备政策和放贷流程的简化。 根据

13号文第18条,“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亏损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注销审查流程”。 业内人士表示,今后中小企业流动性将大幅改善。

民间资本加入金融机构的契机

《意见》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在加强比较有效的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

“国务院发文不仅要为中小企业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捆绑,还要为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撕逼。 ”社科院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做了如下发言。

一位银行领域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银行法》并未直接限制民间资本进入商业银行,但在实际操作中,银监会在审查股东资格时必须看到投资者的背景。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投资者如果没有金融业务背景,就不能由银监会批准成为银行股东。 银监会在这方面的审查规则不透明,”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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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目前发表这一政策的时机很好。 过去,国家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商业银行的最大考虑因素是银行不受资本控制,监管层不希望银行成为部分资本的现金分配器,但目前我国银行领域的监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适当放宽民间资本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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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监管水平提高的客观条件外,目前未上市银行急需补充资本金的现实也被认为是监管层的重要考虑因素。 他说,私人资本的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银行资本金的不足。

中国小额金融快速发展投资基金(筹)高级顾问王灵俊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该《意见》的发表对农村金融至关重要,失去了原本有趣的投资者,使得农村金融业 王灵俊告诉记者,政策的制定改变了以前村镇银行和贷款企业只能由商业银行发起的现实,民间资本也有可能成为村镇银行和贷款企业的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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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宽持股比例的同时,国务院规定小额贷款企业与村镇银行相比将获得财政补贴。 这笔补助金迄今为止与小额贷款企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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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民资持股金融机构松绑 小贷企业看到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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