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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孟庆建

快播不服2.6亿元天价罚款起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终审今天在广东高院结束。 2亿6000万的罚单是否有效,高院将择日宣判。

今天上午举行的庭审中,上诉方快播企业、被上诉方深圳市监局及原第三方腾讯企业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事项是否有行政处罚职权、行政程序是否违法以及行政处罚金额是否不当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讨论。

认为在侵权与否的核心问题上,快播只是提供搜索功能,并未积极提供侵权产品。 腾讯公司表示,快播存在教唆和侵权行为,快播为其侵权小网站站长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形成产业链,提供技术资金支持等。

第一,围绕三个异议的讨论

关于深圳市监局的行政手续是否违法,快播企业认为,被上诉人在执法时没有出示两人以上的执法证件,许多证据材料属于事后取证。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出示执法证件和资料表明高速广播企业愿意尊重客观事实

高速广播企业认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年6月17日听证会前7天将相关通知发送给高速广播企业,但后者没有证据能够说明发送通知。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其于年6月6日向快播企业发送了相关通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高院提交了腾讯、音乐电视等方面的投递通知证据,但未能提交快播企业方面的相关投递证据。

“快播2.6亿处罚案再上公堂 腾讯指其为小网站提供资金、培训”

在高速广播是否侵权的核心问题上,双方的争论仍然是高速广播是否符合“避风港的大致情况”。 快播认为,快播只是提供搜索功能,并未积极提供侵权产品。 侵权的主体是一个小网站,没有技术手段区分副本是否为正版。

腾讯公司表示,高速广播搜索的结果应只包括拥有版权的资源和合作者的资源。 高速广播有教唆和帮助侵权的行为,高速广播为其侵权小网站站长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形成产业链,提供技术资金支持等。 建立了与小二广场等小网站站长交流的平台,非法获得了经济效益。 有教唆侵权做法的主管的故意和客观事实。 因为这不适用于“避风港的大致情况”。

“快播2.6亿处罚案再上公堂 腾讯指其为小网站提供资金、培训”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快播受到腾讯、乐视、搜狐等影响力较大的文案来源的投诉,不仅构成侵权,还侵害公众利益。 高速广播企业认为,高速广播企业没有参与侵害公共利益。 上诉人虽然是中小企业,但由于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所以成为了第三方(腾讯)的直接同业竞争对手。

“快播2.6亿处罚案再上公堂 腾讯指其为小网站提供资金、培训”

另外,在深圳市监局行政处罚金额是否不当的问题上,快播方面认为侵权是民事行为,深圳市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侵权。 对比高速广播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纠正命令通知书》,存在重复处罚问题,高速广播不得因一种行为多次受到处罚。

“快播2.6亿处罚案再上公堂 腾讯指其为小网站提供资金、培训”

事件的始末

据悉,此次事件早追溯到去年3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接到腾讯投诉,侵犯了高速广播企业自身享有的相关作品新闻网络传播权,委托其进行调查。

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高速广播企业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高速广播将被罚款2亿6000万元,即日生效。 快播企业不服上述解决办法,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同年9月11日,广东省版权局编制《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高速广播企业在法定期限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11月6日被驳回。

高速广播企业不服一审判决,决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事项以无行政处罚职权、行政程序违法和行政处罚依据不足、行政处罚金额不当等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经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议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但是,今天的审判没有结果,早播的2亿6000万元的天价罚款是否会被取消,还有待广东省高院选举日的判决。

来源:经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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